
一楼住户老杨将花园改建为茶馆,油烟噪音扰民,还将公共绿地圈占。楼上邻居多次沟通无效,联合起诉。法院判决老杨停止经营、拆除违建、恢复绿地,并赔偿邻居损失。
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。涉及通风、采光、日照、噪音、污染物排放、管线铺设、建筑物安全等。
如果您遇到邻居装修影响结构安全、经营扰民、侵占公共空间等问题,或您的行为被邻居投诉,建议咨询明确权利义务边界。
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高晓红律师:《民法典》明确,业主不得违反规定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。改经营性用房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。相邻纠纷应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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