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最高检明确"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"时,无数同居购房的年轻人突然意识到:原来分手时最值钱的不是青春,而是房产证上的名字。

数据显示,90后婚前同居比例已超60%,但80%的情侣在联名购房时从未签署过补充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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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共有权登记:别让"爱的证明"变成"债务陷阱"

民法典规定,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的根本依据。若只登记一方名字,即使另一方出资50%,分手时也可能面临"钱房两空"。北京朝阳法院2023年判例显示,未登记方需同时提供转账记录、装修付款凭证、共同还贷流水三项证据,才能主张产权份额。

02出资比例条款:微信转账备注比誓言更管用


热恋期的"你的就是我的"在法庭上毫无效力。建议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:"首付男方出资60%(银行流水凭证见附件),女方出资40%(微信转账备注'购房款')"。特别注意公积金贷款的特殊性,若使用一方公积金账户,需额外注明"贷款额度视为该方个人出资"。

03分手处置条款:给爱情装上"安全气囊"


参考最高检关于"共同生活基础事实"的认定标准,协议中应包含:"关系终止后,房产按市场价评估,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割;拒不配合处置方,需按日支付房产总价0.05%的违约金。"深圳某律所提供的范本显示,包含仲裁条款的协议执行效率比普通条款高300%。

04代持房产风险:你以为的避税妙招可能是定时炸弹


为规避限购让父母代持房产?浙江高院2024年判决明确:代持方婚姻存续期间,配偶可主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更可怕的是,若代持人负债,房产可能被强制执行。法律界共识是:宁可多缴税,也要实名登记。

05装修款保护:别让10万装修费变成"赠与"


装修支出最容易成为糊涂账。建议补充协议写明:"装修款由女方承担(附预算表),若关系终止,按折旧后价值计入房产分割基数。"上海某案例中,未做约定的30万装修款最终被认定为"无偿赠与"。

06贷款责任划分:分手后的月供比回忆更沉重


联合贷款务必约定:"主贷人承担还款责任后,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。"某银行内部数据显示,分手后继续共同还贷的违约率高达45%,而明确追偿条款的纠纷解决周期缩短70%。

最高检的新规像一束光,照进了同居关系的法律盲区。但真正的保护伞,永远是白纸黑字的契约精神。记住:在房产证上签名的笔,应该比婚礼上交换戒指的手更慎重。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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